按照现行国家标准GB/T-的要求,文后的参考文献责任人姓名一律按姓前名后的排列顺序,外国人姓不缩写,名可缩写为首字母大写,缩写名后省略缩写点。由于各国或民族在姓名书写上有很大差别,外国人的姓名有很大部分习惯是名在前姓在后,且姓名构成比较复杂,特别是姓前有冠词、词头、前缀、后缀等,更是不易辨别。若存在责任人姓名不规范,作者姓、名出错或顺序颠倒,将会误导广大读者,甚至检索不到所引用的原文。因此,达晋编译认为,应当熟知各国或民族姓名书写习惯,辨清名和姓,按规范著录,才能防范著录差错。
一、姓前名后。见于中国人(汉族等)、日本人(但用拉丁字符转写时常用名前姓后的写法)、朝鲜人、越南人和匈牙利人等。用本国或本民族语言书写的姓名格式与规范一致,著录没有问题。
1.用汉语拼音符号拼写中国作者姓名。选用汉语拼音拼写中国作者姓名已成为当今世界的大势所趋。为尊重国外姓名书写习惯,中国人在国外杂志发表文章,署名名前姓后;但在国内署名相反,这会使国外人认为不是同一个作者,国外人会按中国人的习惯姓前名后进行缩写,因而通常造成错误。按相关规定,中国作者姓名的汉语拼音采用姓前名后,中间为空格。姓氏的字母均大写,复姓连写;“双姓”中间加连字符,名字的首字母大写,双名中间加连字符,名字不缩写。
2.日本作者姓名。日本作者用日语书写,同中国一样,姓前名后,著录时直接照抄,不存在问题;日本作者姓名用拉丁字符转写时是名前姓后,日本姓氏比较复杂,使判断其作者姓氏有一定难度。
二、名前姓后。见于原苏联人、美国人、英国人、法国人、德国人、荷兰人、奥地利、葡萄牙人、巴西人、西班牙人、埃及人、阿拉伯、捷克人、丹麦人、芬兰人、意大利人、挪威、波兰人、瑞典人、加拿大人、泰国人等。
1.原苏联人。姓名共由3部分组成:本人名字+父名+姓。著录为:姓+父名+本人名字。妇女婚前用父亲的姓,婚后多用丈夫的姓.但本人名字和父名不变。
2.英语民族。英语名字一般由3个部分组成:教名+自取名+姓。但在很多场合、中间名往往略去不写,而且很多人喜欢用呢称取代正式的教名,教名和中间名又称个人名。英国人习惯将教名和中间名全部缩写;美国人则习惯于只缩写中间名。英语的姓构成比较复杂,例如“姓氏”由“名+子”组成,表示父子关系,也有用英语中的“-ing”作词尾表示后代,同样构成英语姓氏,等等。另外,国外杂志要求作者署名后给出作者学位和所在学会,学位与学会名也是用缩写,学会名称一般采用首字母缩写。
3.法国人。姓前有冠词le、la、les或前置词de、du、de、1a、des,文献著录时放在姓前。
4.德国人、荷兰人或奥地利。姓前有词头、词组或其缩写词von、van、de、la,等作为姓的组成部分,注释时应把它写在姓前。
5.葡萄牙人和巴西人。姓前有词头do、da、dos、das,注释时应把它写在姓前。
6.西班牙人。西班牙语属拉丁语系,这种语言姓名也存在着一定的特色。姓名常有三四节,前一二节为本人名,后一二节为姓;倒数第一节为母姓,倒数第二节为父姓,名常包括父母姓,书写时父姓在母姓之前。
7.埃及人和阿拉伯人。阿拉伯人姓名构成都相对比较复杂繁琐,姓名通常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:本名、父名、祖父名、别名和称号,姓前有前缀或变体。称呼中这些词均不能省略,文献著录时用连接号与姓连接。
三、有名无姓。缅甸、印度尼西亚人无姓氏,名多为一个字。缅甸人名前有修饰。
1.缅甸人名前“德钦”为尊称,是主人、老爷之意。
2.冠于男性名字前貌、哥、吴是辈分。“貌”是弟弟的意思,用于男性对平辈自称或长辈称呼小辈。“哥”是兄长的意思,用于称呼平辈男性。“吴”是叔叔、伯伯的意思,用于尊称长辈或有地位的男性。
3.冠于女性“玛”或“杜”。“玛”是姐妹的意思.用于女性自称或平辈互称或长辈称呼小辈“杜”意即婶婶或姑姑.用于称呼年纪较大的女性或受人尊敬的已婚或未婚女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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