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(NSFC)与捷克科学院(CAS)双边合作协议及后续达成的共识,年度双方将继续共同资助合作交流项目,以促进两国科学家之间的合作与交流。
一、项目说明
(一)资助领域
1.数学和物理(申请代码1须选择A下属代码,建议填写至最末一级)
2.化学(申请代码1须选择B下属代码,建议填写至最末一级)
3.生命科学(申请代码1须选择C下属代码,建议填写至最末一级)
4.地球科学(申请代码1须选择D下属代码,建议填写至最末一级)
(二)资助强度
中方资助强度不超过10万元/项,捷方资助强度不超过60万捷克克朗/项。
(三)资助内容
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中方研究人员访捷的国际旅费(机票为经济舱)和在捷期间的住宿费、伙食费、城市间交通费以及在华举办的小型研讨会的会议费。CAS资助捷方研究人员的国际交流费用与研究费用。
(四)资助期限
资助期限为2年,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。
二、申请人条件
根据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(地区)合作交流项目管理办法》和双方达成的共识,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:
(一)中方申请人须是年12月31日(含)以后结题的3年期及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(合作交流项目除外)的负责人或参与者(在研项目的参与者作为中方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/职称或博士学位,或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/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,并经在研项目负责人同意),合作交流应密切围绕所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研究内容。
(二)捷方申请人应符合CAS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,并按照要求向CAS提交申请。捷方项目指南请见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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